喝酒不開車! 東港分局警方4月26日至28日連續三日實施「全縣性同步取締酒駕專案勤務」

 

▲守護用路人安全 東港警方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

(記者黃婉柔/東港報導)

東港警分局的努力下,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他們於本年4月26日至28日連續三日實施了「全縣性同步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分析顯示,交通違規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以及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尤其嚴重。為此,他們將飲酒熱點和易發生交通事故路段列為加強取締的重點,希望透過強力執法來提升用路人的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規則的程度。

▲4月26日至28日連續三日實施「全縣性同步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

東港警分局長林志弘強調,喝酒後絕對不要開車上路,因為酒駕不僅會帶來鉅額罰款和車輛扣押,還可能觸犯刑事法律。警方取締違規行為的目的不僅僅是開罰單,更重要的是希望大家不要違規,這樣才能真正確保交通安全和秩序。不論是開車還是行走,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能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東港警分局長林志弘提醒民眾喝酒後千萬別開車上路,酒駕不僅需承擔鉅額罰款、扣車卸牌進而涉及刑事追訴,(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