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麗蝶
大自然給了我們好多的愛,
我們都還來不及認識,
就不斷的喜新厭舊移情別戀。
天地難免傷感,偶爾啜泣,偶爾震怒,偶爾瘋狂,持續發燒著。
期待著人類癡夢醒來,
這一切難得的愛還能存在。
小時候的天空,放眼望去繁星點點,讓人們即使在寧靜的夜晚,也不會感到孤單寂寞。
數十年後的今天,都市的天際,偶見殘星,已是幸福。
為什麼?難道是空氣污染的阻隔?不,這只是小部份的干擾。而是那光害的效應才是真正令人煩惱。屋內屋外,甚至還隨身攜帶。光害,已然無所不在。
波長越長,頻率越小,能量也越弱。於是紫外線的能量比可見光強,而可見光裡的藍光介於《400-500nm》,已貼近紫外線,於是長時間接觸,對於眼睛勢必有所傷害。在網路中已經能夠輕易的搜尋到相關報導。最常見的就是黃斑部病變而導致失明的可能。於是各種濾光鏡,避免紫外線,藍光的傷害。
然而,在生活中,我們不是只考慮著過濾,而是必須思考著源頭。運用不同的光源,達成各種我們要的目的。畢竟陽光,空氣,水,就是生命存在的最重要條件。活在明亮的環境中,而不為其所傷害。
我們要的是快樂踏實的自由,而不是光波所激發的自由基殘害。如果在我們的家庭屋宅,建築物裡都能用著適當的光源,那才是少了自由基的自由。
如果有一天,我們在夜裡拉開窗簾,仰頭一望不再只是月亮,而是星光熠熠,如同自己的星座守護神在那遙遠的地方默默的給著我們祝福,那才叫幸福。
星星月亮太陽都是光,
對於生命的意義卻都不一樣。
萬家燈火都得亮,
只是亮的波長不一樣。
而我奮鬥的方向,
就是那道光,只存希望,不帶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