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於執行勤務時,見前方男子騎乘機車,行駛於成美橋下右轉松河街時未打方向燈,警方上前攔檢盤查,發現該機車當天才被車主報案失竊,男子見東窗事發,欲棄車逃跑,現場員警即刻追捕到案,經查該男子亦為通緝犯,全案詢後依涉嫌《竊盜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竊盜、毒品通緝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本案犯嫌曾在臺北市南港區、內湖區及新北市多次竊取住宅及車內財物,係橫行雙北地區竊盜慣犯,已遭士林地方法院、士林地檢署陸續發布毒品及竊盜通緝,本次隨機竊取路上機車使用,因交通違規遭警方取締,進而查獲機車竊盜案,將擴大釐清是否有其他案件被害人。
南港分局提醒民眾,停放機車應注意是否將鑰匙拔起,並勿將貴重物品放置於車廂內,以免有心人士有機可乘;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對於竊取民眾財物,影響社會治安之不法分子,警方必迅速將其繩之以法,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