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葉柏逸日前執行守望勤務,巡經向上路與惠中路口發現黃姓騎士(94年次)騎車搖擺不定,員警見狀隨即上前攔查,黃男坦承深夜11點從南屯夜店喝完調酒後,打算前往網咖找朋友,原本抱持僥倖的心,覺得已經過了3小時,自認酒精已退貿然騎車,被警察攔下不打緊,剛過18歲生日的黃男,不僅還沒來的及考駕照,車子還是跟朋友借來的,一直擔心酒測值超標,車子若被查扣,無法對友人交代,見員警不為所動,大嘆這次被逮到真的太衰小!
黃男向員警表示,自己才剛滿18歲,本還歡天喜地慶祝終於到了可以騎車的年齡,朋友亦大方出借機車,讓他享受這騎乘的快感,因此在夜店狂歡通霄飲酒後自恃酒已退而酒駕,期間黃男不停向員警連番提問討價換價,甚至異想天開詢問員警是否有錄到其駕車行為,令員警啼笑皆非,經檢測酒測值0.33mg/l超過法定標準值,不僅因此背上公共危險罪的前科,自己無照的駕駛的行為亦一併開罰,黃男直呼這成年禮的代價實在太高了!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為了持續遏止酒駕行為,今年6月30日起新法上路,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此外,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提醒民眾若想要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可選擇代駕服務、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