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接獲王姓男子(61年次)報案稱閒餘時間瀏覽臉書發現一則飆股課程的廣告,王男依照流程下載某投顧公司APP,並加入網路投資股票群組,群組內皆以「高收益」、「有漏洞」、「輕鬆賺」、「投報率高」、「簡單好操作」吸引王男眼球,由於王男抱持著穩賺不賠心態,再加上投顧老師的鼓吹下,聽從指示匯款投資,短短不到二個月時間陸續投資近新臺幣(以下同)160萬元,詎料王男決定出金之際,對方以要繳交保證金為由,要求王男需再繳納投資總金額30%方可出金,王男認為出金不如預期順利,與對方討價還價時,投資帳戶已遭凍結,王男懷疑自己遇到詐騙集團,決定在不打草驚蛇下,打算誘騙車手面交,再交由警方將其一網打盡。
因王男心有不甘,趁著詐騙集團慫恿其繼續加碼投資下,備妥現鈔80萬與警察聯手,相約於南屯區某超商面交現金,黎明所所長王凱政率領警員陳政男、林聖皓、黃正育及蔡明寬提早到場佈局,考量該處夜晚慢跑人士眾多,特換上一身運動服,喬裝成運動民眾利於超商週遭觀察。不久,蔡姓男子(81年次)現身於該處與王男面交保證金,惟蔡男渾然不自覺早就被盯上,員警見時機成熟上前表明身分,蔡男見身邊圍繞著一群便衣員警,驚訝地一時語塞,且深知不過此劫,乖乖配合員警調查。員警從蔡男身上起出現金、公司章、付款收據等物品,訊後全案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提醒民眾,切勿輕信不明來源的投資管道,一經受騙往往讓投資人血本無歸;再三呼籲民眾只要涉及不明人士要求金錢往來或投資,務必再三確認,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維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