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珍慧/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埔派出所所長羅經仁、警員賴致寧於112年06月27日19時26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124線乙線4.5公里處時,發現有後方一輛自小客車以喇叭、燈光、手勢向警方求助,員警立即下車關心,吳姓民眾向警方表示渠露營區的賴姓客人疑似遭毒蛇咬傷,請警方協助開道送醫,員警隨即沿路開啟警示燈及鳴放警笛,於14分鐘內迅速將賴民安全護送安全送達醫院急救後無大礙。
經查賴姓民眾與家人於112年6月27日前往蓬萊露營區露營,於19時許不慎被蛇咬傷右腳姆指,十分危急,立即由家人及營主陪同下駕車下山,惟因時間緊迫且不熟路況,深怕延誤就醫,故行經124乙線3.5公里處時見巡邏車在該處巡邏立即向警方求助,所幸員警協助開道,以最短時間護送到達醫院,賴民家人非常感謝警方積極協助就醫,一再向警方道謝。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南埔所員警積極協助民眾開道,順利就醫,熱心為民服務行為,足為員警表率,另藉此呼籲民眾,如遇身體不適,應立即打電話向119救護人員尋求協助,把握黃金救護時間,以提升最大救護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