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啟動為期2個月的「靜城專案」;霧峰警分局於本(5)月3日夜間在常有炸街車輛出沒的大里區國光路一段,會同環保及監理等單位,共同規劃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攔查行經路檢點之疑似改裝噪音車輛。
此次聯合稽查勤務,共攔查17輛疑似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經由現場儀器檢測,其中有7輛機車檢測不合格,當場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共計開出罰鍰新臺幣2萬3,400元,後續將由環保單位持續要求不合格車輛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亦於稽查現場取締違法改裝車輛4件;另外霧峰警分局也針對轄區易有超速行駛的路段或聯外道路統合轄區各所警力,規劃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及「攔查噪音車輛通報」勤務,本年度迄4月底已通報環保署噪音車輛檢舉網1,017件疑似改裝車輛。
霧峰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表示,非法改裝排氣管車輛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也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43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的罰鍰。警方也會不定時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執行封閉式路檢,避免民眾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讓「酒駕」及「噪音車輛」無所遁形。另有關非法改裝車輛與噪音車輛之認定分別係屬交通部公路總局與環境保護局權責,如有發現車輛不當改裝案件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檢舉非法改裝車輛網站」反映;車輛噪音案件,可記錄下該車車號、發現地點、發現時間等證據資料(如照片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登打資料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