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通霄分局社苓派出所所長楊家倫、警員施昇彤、李怡臻,於3月30日下午接獲苑裡鎮農會社苓分部行員報案,稱有一名家住苑裡鎮林男疑似遭『老梗詐術』詐騙,急要匯款新臺幣36萬餘元,入不明人士帳戶,請求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表示,30日13時0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接獲苑裡鎮農會社苓分部行員來電,立即趕赴現場,林男向警方表示,23日於家中接獲一名自稱臺北地方檢察署人員來電,謊稱因渠所投資之投資公司涉嫌詐騙案,導致有人自殺死亡,此案經臺北地方檢察署某某檢察官立案調查結案,裁定林男需賠贘新臺幣36萬元,請其以臨櫃,以匯款方式匯入歹徒所指定之帳戶,否則將拘提林男帶至法院羈押,林男起初聽聞後,半信半疑;復於30日上午又接獲詐騙集團所仿造傳真裁定書,林男一方面因害怕遭受牢獄之災,又經歴所聽、所見結果,不疑有他,遂立即至苑裡鎮農會社苓分部臨櫃準備匯款。所幸案經鄭姓行員進行關懷提問,察覺有異,立即通知警方到場協助攔阻,經警方與行員細心向林男解說,此乃「老梗」詐騙手法,並將相關案例及詐騙手法分析說明後,索性林男「懸崖勒馬」大悟自已遭受詐騙,順利保住辛苦錢!
通霄警分局醒民眾,如接獲此類電話,應「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由員警或專人研判是否為詐騙案件,適時提供諮詢服務及正確資訊,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並共同維護社會安全(寧)秩序。